4.监督农机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公安部门的委托,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管理职责。
5.及时总结推广交通安全整治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全面促进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对公安部门排查出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危险点段制定整改计划或方案,限期完成整治工作。
2.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投入,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完好。
3.科学合理编制城乡结合部综合交通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建立合理的城市交通运输结构和完善便捷的路网体系。
4.加强对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行车环境。
5.清理整顿城市客运市场,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服务,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加强对占道马路市场的管理和查处,对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要有计划地组织搬迁。
2.对公安机关认定不具备安全行车条件的客运单位和个体客运车辆,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停业整顿工作。
3.加强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车辆管理,禁止报废车和其它不符合安全行车条件的车辆流向社会。
(七)教育部门
1.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课时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
2.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竞赛评比活动,在广大学生中掀起学习交通安全法规的热潮,使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遵守交通规则习惯。
3.督促中小学校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严禁中小学生在道路上从事体育活动。
4.会同公安部门认真查找学校内部及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安监、交通部门通报,尽快加以整改。
(八)广播电视、报纸、文化等宣传部门
1.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报刊、进广播、进电视、进网络,普及交通法规知识。
2.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九)卫生部门
1.做好交通事故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急救人员,尤其要加强对公安交警进行急救知识的普及。
2.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并完善就近抢救交通事故伤员的跨辖区快速反应机制和提高交通事故急救系统反应能力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加快抢救伤员的速度,减少伤员死亡。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