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区县配送中心建设。2005年年底前各试点区县供销社或所属牵头企业要完成配送中心建设,并配备必要的信息基础设施,承担试点村镇农村连锁经营网络重点商品的配送和管理,连锁经营商品配送率不得低于40%。要做好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盐、奶制品、药品、农资、烟花爆竹等重点商品的配送工作。
2、加强乡镇连锁超市建设。依托基层供销社经营设施,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按照《
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改造建设100平方米以上、明亮通风、整洁干净、经营品种800个以上的新合作连锁超市,或40平方米以上的桐君阁大药房、丰谷农资超市,并负责所在乡镇综合服务社和专业合作社的商品配送。
3、加强村级“农家店”建设。依托“两社”,在人口相对集中、村庄规模较大、经济较为活跃的农村行政村、中心村或当道村,按照《
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加盟发展一定数量的20平方米以上、明亮卫生、经营品种400个以上的“农家店”或村级综合服务社。同时经营日用品、农资商品或药品的综合服务社或专业合作社,必须采用独立开间,分别陈列。村级综合服务社要开展电信、餐饮、科技服务及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试点综合服务社的商品供应对周边行政村或自然村有一定的辐射作用。
4、加强监管促进农村消费安全。各试点企业和试点“农家店”要建立商品准入制度,要加强《
食品卫生法》、《
产品质量法》、《
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建立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制,严格自律,依法经营。
5、加强指导合理布局。农村供销经营网点的整合改造和建设要按照科学、合理和有利于推动促 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做到合理布局。规划中要始终坚持人与环境的和谐,贯穿生态理念,体现文化内涵,具有区域特色,并与小城镇建设发展、村庄环境整治、自然村撤并等规划相衔接,县域配送中心店要贯彻现代先进的流通管理、经营服务理念,成为既是县城居民购物的理想场所,又是连锁经营网络的配送中心。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连锁超市建设,在场地选择,环境布置,营业面积、商品品种等方面都要达到当地一流水平。
三、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