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闻发言人与主持人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阐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代表市政府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政务信息。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根据新闻发布内容确定:发布全市性重大决策、全局性情况介绍等内容,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或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发布全市综合性信息,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发布涉及全局性的专项性信息,由市政府授权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主持人,根据新闻发布会的级别,分别由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担任。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如需外语翻译,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安排。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1.新闻发布会;
2.新闻通气会;
3.记者招待会;
4.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
5.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件、发表谈话和接受记者采访等。
五、新闻发布的时间
1.市政府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重要工作的新闻发布,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2.市政府各部门重点工作的新闻发布,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3.事关全局的重要决定、重要活动或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可根据情况随时进行。
六、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审批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作为市政府新闻发布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的规划和组织协调,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审批,并编制年度新闻发布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市政府各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要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并报市政府秘书长同意后召开。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新闻发布的组织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会议通知、会场布置、邀请新闻媒体、准备新闻通稿等。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举行的全市性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在确定新闻发言人的同时,要明确专门机构,承担新闻发布的相关准备和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