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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广新局关于组织评选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杭州市文广新局关于组织评选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杭文广新监察〔2007〕4号)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根据省文化厅(浙文办[2007]35号)、省广播电视局(浙广局发[2007]125号)关于评选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开展创建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相关单位、部门和岗位开展评选推荐“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先进个人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和管理的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共行政部门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 评选条件
  (一)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条件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单位干部职工能认真贯彻党的反腐倡廉政策,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依法行政方面。能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
  3、服务质量和环境方面。建有工作评估制度,认真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落实到位;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
  4、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5、自2005年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选“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1)参评单位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下同)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参评单位(包括工作人员)曾被区、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或纠风办处以通报批评以上组织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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