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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8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工程建设,争取国家支持实施一批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
  9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加强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包括长江一级支流源头、干流两岸、汉江一级支流两岸林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的林地,库容6亿立方米以上重要水库周围第一重山林地和国家级湿地保护区的林地,以及基岩裸露率在35%至70%之间的石漠化山地等重点区位生态公益林。通过限伐、禁伐、封山育林、幼林抚育、次生林改造、人工补植等建设措施,落实任务,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明确责、权、利,加强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区的石漠化治理工作。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及低效林改造力度,在森林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项目,优化生态公益林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省级生态公益林建设方面,重点保护省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林和特种用途林。
  10社会主义新农村绿色家园工程。加强村屯四旁植树,强化生态文明村建设,为标准农田配置高标准的农田防护林体系,进一步加强村镇绿化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加快平原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1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主要是四大区域:鄂东及鄂东南地区,包括黄冈市、鄂州市、黄石市和咸宁市,重点发展国外松、杨树和竹类;鄂中及鄂北地区,包括襄樊市、随州市、孝感市和荆门市,重点发展国外松和杨树;江汉平原及沿江滨湖地区,包括荆州市、潜江市、天门市、仙桃市、武汉市和宜昌市的部分县(市、区),重点发展杨树、枫杨;鄂西南地区,包括恩施州和宜昌市的部分县(市),重点发展日本落叶松。
  2木材加工项目。支持发展木浆造纸工业,积极推动林纸板一体化工程,促进林、纸、板共赢发展,结合全省及全国纸张需求状况和造纸工业发展状况,实施原料林基地的林纸一体化工程,快速提高纸板生产能力。重点发展中密度纤维板,特别是薄型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以及防潮板、防水板等功能型人造板产品;稳定胶合板产量,加大小径材在胶合板生产中的应用,积极开发新板种;大力开发刨花板新板种;加大人造板二次以上精深加工系列产品和阻燃、防潮等功能型人造板的研究和开发力度,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倡木质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大以木质材料为主的现代城市垃圾处理的研究和开发力度,培育以旧木料、旧家具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加快木、竹与其它材料复合产品的研发,拓宽木材的应用领域,发展水泥刨花板、石膏刨花板、木塑板等新型建筑材料;加快竹材加工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发展技术含量高、综合利用好、附加值高的竹板项目。发展壮大木质、竹藤家具及木制品加工产业集群,在武汉市武昌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汉阳区形成四大家具生产基地和以咸宁为中心的竹家具生产基地,支持荆门、荆州、宜昌、襄樊、恩施等地新建板式家具生产企业,在咸宁、黄冈、恩施州形成竹制品生产规模,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板材、木竹藤及制品、装饰建材、家具、林产品、中药材和花卉苗木交易市场。
  3中药材。科学制定中药材基地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标准,建设厚朴、杜仲、银杏、黄檗、辛荑、红豆杉、三尖杉、黄栀子等药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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