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06年度区市县供销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渝供发[2006]3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供销社:
《2006年度区市县供销社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总社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2006年工作目标任务,按照考核办法要求,抓紧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2006年度区县市供销社工作考核办法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第一年,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局年,为了把供销合作事业推向新的台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特制定考核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各区县(自治县、市)供销合作联社。
二、考核方式:实行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两种方式。
(一)综合考核指标:考核设六大项共十八个指标,基础分值为100分。
1、经济效益指标 25分
(1)利润总额 15分
(2)销售总额 5分
(3)资产增值率 5分
2、合作经济发展指标 25分
(1)基层社改建 6分
(2)入社农户增加数 7分
(3)专业合作社 6分
(4)综合服务社 6分
3、农业产业化指标 13分
(1)龙头企业发展 5分
(2)标准化基地建设 4分
(3)培育农产品品牌 4分
4、发展连锁经营指标 17分
(1)“千社千店”安全消费放心工程验收合格 7分
(2)新增连锁店 5分
(3)连锁销售总额 5分
5、为农服务 15分
(1)农资销售额 5分
(2)市场交易额 6分
(3)农产品购进额 4分
6、协会建设 5分
(1)各类行业协会建设 2分
(2)各类专业协会建设 3分
(二)单项考核指标:为了统筹协调发展,兼顾个别区市县供销社,突出特色,市总社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增设了经济效益奖、资产管理奖、合作社带动农户奖、农业产业化发展奖、连锁经营奖、基层社建设奖六个单项考核项目。
三、否定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