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4540节能行动计划”,即在我市食品、电力、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能源消费量较大的行业中,通过抓好40家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达到节能4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推动全市工业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56万吨标准煤。
(四)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动新建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民用建筑严格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自2007年8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必须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标识所采用的节能标准和采取的节能措施等内容。对达不到能耗设计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型门窗、供热制冷、照明等建筑节能技术。加快淘汰实心粘土砖,全面完成“禁实”任务。稳步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到2010年,建筑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实现建筑节能21万吨标准煤。
(五)加强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调整优化运力结构,降低车辆空载率。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严厉打击报废旧机动车违法交易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汽车,加强汽车尾气排放监督和治理。加大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力度,鼓励开发利用纤维乙醇、生物柴油等石油代用技术。
(六)实施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按照《2007年漯河市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完成对黑河、黄龙渠2个流域,化工(化肥)、医药(原料药)、食品加工(屠宰及肉制品)和规模化养殖等4个行业及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
(七)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等服务业、居民住宅中全面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照明产品、家用电器,降低待机能耗。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
(八)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07年年底前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舞阳、临颍两县污水处理厂要建成投运,舞阳、临颍两县垃圾处理场要建成投运。2007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5万吨/日。2010年前沙北污水处理厂要建成投运。2010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日。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1年内负荷达到合理设计能力的60%,3年内达到正常运行。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在入口和出口均加装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市环保和建设主管部门实现联网。对未按规定要求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201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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