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2007]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4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市政府制定了《漯河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和监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中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七年八月六日
漯河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18%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比“十五”末下降14.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5%,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企业自身管理,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形成节约环保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目标。
二、着力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