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尚未进行产品注册的专业合作社。各区县(自治县、市)供销社要积极帮助完成商标注册,引导建立标准化的生产基地;协助制定规范化的技术和管理程序,推行供销合作社行业或国家的标准体系。强化产品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化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的品牌意识,着力培养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农产品品牌。
(二)网络对接。帮助专业合作社的优质农产品与加工企业、专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企业等进行对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和顺畅销售,增加农民收入。
各区县(自治县、市)供销社要利用系统的网络优势,帮助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供销合作社的连锁超市和各类市场。凡是纳入本工程的专业合作社,进入供销合作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免收入场费或管理费。积极推动专业合作社与国内大型日用消费品连锁企业进行对接,打入大中城市消费市场,并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专业合作社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使其成为连锁超市、学校、医院、社区、工厂的配送基地,发展订单生产。推动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对接,或通过扶持专业合作社创办加工企业等方式,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三)产品展示。利用各种社会媒体及组织召开区域性、全市性乃至全国性的产品展示(展销)会、经贸洽谈会等方式,宣传和推广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品牌,扩大社会知名度。
积极组织召开专业合作社优质(特色)农产品博览会、展示会、推介会及经贸洽谈会;推动专业合作社参与国内外的农产品博览会、展览会;利用市供销总社及各区县(自治县、市)供销社的信息发布体系、报纸、网络、户外广告等,对纳入本工程的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品牌进行宣传和推广,扩大社会知名度。条件成熟的地方,推动建立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
(四)人才培训。积极开展对专业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的培训和职业技能资格认证,增强其合作社意识、市场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其业务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实施步骤
(一)加强调研。各区县(自治县、市)供销社要做好调研,了解区域范围内各类专业合作社的数量、类型、规模和规范化程度,以及专业合作社产品的质量水平、生产基地、销售渠道、市场占有率和预期的市场前景等。
(二)科学规划。各区县(自治县、市)供销社要根据本文件精神和当地情况,制定“千社千品”富农工程规划,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等。
(三)严格选拔。各区县(自治县、市)供销社推荐的专业合作社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①入社农户300户以上,带动农户500户以上。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③有一定的净资产,经营不亏损,且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④规范化程度较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章程,与农民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农民踊跃参与和支持。⑤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有系统的标准化生产方案和品牌化经营战略,并进行实施。⑥该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积极性高,制定出了有力的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