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应建设创新型湖北的要求,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5、组织实施各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工程。研究制定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我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的培养、选拔、使用办法,启动“荆楚创新人才开发计划”。继续推进“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楚天学者计划”的实施。扎实推进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强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举办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的各类专家培训班。(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委组织部)
6、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的吸引、使用工作。制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组织海外人才招聘活动,建立健全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鄂工作、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筹备组织 “2007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及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外侨办、省委组织部)
三、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开发
7、推动农村实用人才整体开发。研究提出加强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的意见。召开全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会议,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新建一批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示范县。(省农业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
8、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划,完善有关政策保障措施。深入推进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加快实施“温暖工程”、“百万中专生计划”,加强远程教育,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认真贯彻《关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6〕32号),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切实落实“三支一扶”工作计划,完成首批3000名高校毕业生的招募工作,加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服务。(省农业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委统战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扶贫办、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
四、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