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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7〕4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为进一步增强全省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范能力,增强职工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自2007年至2009年在全省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为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努力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从2007年到2009年,用三年时间,力争全省培训职工400万人,每年使100万以上的职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培训活动,使参加培训的职工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明显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高,职工的“三违”行为明显减少,各类工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职工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意识,加快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安全生产培训管理长效机制的进程。
  工作重点:2007年以建筑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2008年以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2009年以机械、冶金、建材、电力、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行业及人员聚集场所的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通过培训,到2009年底,力争使全省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职工经培训考试达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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