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7〕5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一日
2007年湖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精神,制定全省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抓起,强化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管,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我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实施农产品种植、养殖全程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制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强农业环境污染预防和整治,控制农产品源头污染;开展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防药物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2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组织实施《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加快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抽查检测制度。开展对各市州蔬菜中农药残留、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和磺胺类药物残留的例行监测,同时对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蛋品和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专项抽检。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健全完善检验检测制度。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和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
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认证。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进一步完善全省农业标准体系,制订和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在农业板块基地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抓好10个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建设。认真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立足资源和市场优势,培育一批自主品牌,重点打造十大湖北农业精品名牌。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骨干和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