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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失效]

  (十一)加大重点地区的监管力度。以粮油集中产区、农资主销区、板块建设区、优质农产品区等4个区域和七大农资批发市场以及农村基层市场为重点,加强监测与监督,全省设置17个农资质量监测网点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公告,继续聘任农资打假义务监督员1000名,随时反映当地农资市场状况。
  (十二)继续组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和“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及时曝光不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12315”投诉举报体系,畅通举报渠道,加快推行农资连锁经营,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深入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工作。
  五、深入整治其他突出问题
  (十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化妆品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依法吊销制假售假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十四)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十五)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
  (十六)坚持联席会议和联合办案等制度,规范信息反馈、证据保全、案件移送等工作程序,提高衔接制度的法律效力。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部门执法协同,逐步实现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综合监管。
  (十七)采取切实措施,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高检会〔2006〕2号)文件精神,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整规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坚持统一领导、部门配合,各方联动、齐抓共管,建立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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