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领导专题工作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相关处室负责,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十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有关处室和企事业单位必须坚决执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由办公室、监察处负责。
十三、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两社两化”工作会议,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衔接提出安排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核后,送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核批,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实施。全市供销社工作会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衔接提出安排意见,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十四、以市社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市总社值班室负责通知,全市供销社会议一般应提前10天发出预通知。各单位和个人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按时报名参会。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向社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告之值班室,或向值班室请假,经社领导批准。值班室应在会前确定请假人数,并报办公室负责人。
第四章 政务活动安排制度
十五、市总社领导到区县(自治县、市)供销社和企业事业单位调研,由有关处室和单位拟订调研计划,经社领导审定后实施。考察中有关文字综合事项由承办处室负责;承办处室对领导同志在调研中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并进行追踪落实。
十六、市总社领导率队到市外考察,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搞好衔接,作好安排。
十七、市总社每月重点工作安排,由办公室征求各分管领导意见进行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并报市农办等部门。
十八、社领导的周活动预安排在上周五送办公室汇总,形成《市总社领导一周工作日程安排表》,于下周一上午送达社领导。
第五章 公文办理制度
十九、收文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接收所有来文。接收时认真检查核对来文单位和文件数量,并注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
(二)收件人是市总社的,由办公室拆封登记;收件人是社领导的,送社领导;收件人是市总社处室的,送该处室拆封登记。市总社各处室拆封或直接收到的公文,属于应送市总社的正式公文,各处室应送市社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