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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军区司令部、湖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湖北省第四届“双星”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军区司令部、湖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湖北省第四届“双星”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鄂办发〔2007〕16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县(市、区)人武部,各预备役部队,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湖北省第四届“双星”评选活动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北省军区司令部
湖北省军区政治部
2007年5月18日

湖北省第四届“双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纪念建军80周年,进一步调动全省各级关心国防、热爱国防、献身国防的积极性,促进党管武装工作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今年在全省开展第四届“献身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之星”和“关心国防建设之星”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
  “献身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之星”主要在军分区(警备区)、预备役师、旅、团、县(市、区)人武部师以下现役干部和专武干部、预任干部、民兵干部中评选;“关心国防建设之星”主要在省直机关和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预任团以上干部和厂矿企业领导中评选。部队师(旅)级和地方厅(局)级领导干部评选表彰应严格标准条件,事迹要特别突出,原则上控制在受表彰总数的20%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献身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之星”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命令、指示,热爱武装工作,爱军习武。
  2、道德品质高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灯红酒绿的影响、旗帜鲜明地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自觉发扬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群众威信高。
  3、业务素质过硬。刻苦钻研军事高科技知识,熟悉军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精通民兵、预备役工作业务,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和遂行各项任务的能力,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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