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专题活动,加强干部教育。重点做好三项专题活动:
一是开展“走进矛盾,解决难题,增强感情,服务群众”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敢于走进矛盾、勇于破解难题,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展示良好作风,提高执政能力。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厅质监局要认真梳理影响本行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包括长远发展和深层次问题,尤其是人民群众关注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梳理出的问题,由领导牵头组织调研提出解决措施。要立足于“三个服务”和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要求,出台一批交通惠民政策和措施,着力提高交通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影响力。对群众反映的治超站点少数检查人员执法不公问题,要有组织地开展集中整顿,坚决清除少数害群之马,着力打造基层执法队伍文明形象。
二是开展正反典型教育。要开展向卞峰煜、许茂盛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组织好浙江交通感动人物宣传活动,发现和树立各单位自己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抓好警示教育,以陈良宇、郑筱萸、卢福禄、励奎铭等反面典型为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厅继续抓好每年九月的警示教育月活动。
三是在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宣传中央纪委的“八项禁令”,教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各种名义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厅机关和厅管厅属各单位要对执行本厅制订的“八个不准”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对个人(家属)旅游、度假由基层单位接待的不良现象要严格禁止。
(四)着眼经常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后,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的要求,认真总结“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以制度规定的形式坚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
(五)认真做好总结,公布活动成果。年底前,各单位对一年来“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要认真回顾总结,要检查主要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基层和社会公布“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要成效、基本经验,展示成果,取信于民。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