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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等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卫生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省贸易促进会、省企业联合会、省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整规办〔2007〕31号)


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党委宣传部、发改局(发改委)、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外经贸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广电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外汇局广东省内各中心支局,增城市支局,省内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全国整规办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27号)和有关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意见》(整规办发〔2006〕21号)文件精神,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厅、卫生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国税局、地税局、广电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省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

  现将《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将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成效。

  附件:1. 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2. 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组委会人员名单

  3. 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省整规办
省委宣传部
省发改委
省经贸委
省外经贸厅
省卫生厅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广电局
省物价局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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