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做好危险源、隐患排查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九)开展危险源和隐患排查工作。各企业要组织力量,重点针对企业生产场所、危险建(构)筑物以及企业周边环境等认真开展危险源及隐患排查,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重大隐患要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重大隐患管理制度,明确重大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治理、验收、销号等环节的责任,落实措施、经费、期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查出的危险源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类管理,要抓好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分类、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其处于可控状态。加强应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采用信息管理技术,配备必要设备,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危险源的在线监控。
(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分类标准迅速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溢流、井喷、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源失控等可能对周边群众和环境产生危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向地方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职工、群众发出预警信息。要控制事故(事件)发展态势,标明危险区域,组织、协助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救助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加强对企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织开展救援和群众疏散工作,对有可能造成事故扩大的危险有害物资、设备、设施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置,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有关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尽快恢复生产、稳定秩序,消除影响,并加强事后评估,完善有关措施。
六、强化企业应急管理职责分工
(十一)明确和落实企业和政府的应急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企业是自身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所在地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应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领导、组织、协调企业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各地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指导、协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