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尤其是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指挥好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特殊战役。认真落实
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通过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健全并完善餐饮业、集体食堂长效监管机制,使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状况有明显好转。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地情况,明确具体任务,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周密制订具体行动方案,对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增强行动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市卫生监督所要全面收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下级单位的专项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的行为。要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
《特别规定》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同时及时向我局通报。
(四)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在专项整治中,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根据整治工作需要,主动联合公安、工商、教育、商务、建设和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要积极与新闻单位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餐饮卫生监督的良好氛围。各县(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通气)会,及时将整治信息和监督检查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布。全市专项整治情况新闻通气会委托市卫生监督所以市卫生局名义召开,每月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