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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金钥匙”-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招聘和见习岗位征集及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本次活动所报送岗位信息将及时通过“金钥匙”行动专题网站、新闻媒体及高校宣传载体进行公布。

  (三)报送时间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才艺大赛征集的招聘和见习岗位信息请于2007年9月25日前上报;

  “百校千企万岗”企业与人才对接活动招聘和见习岗位信息请于2007年11月20日前上报。

  二、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工作

  为扶持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大学生实现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金钥匙”行动将于2007年11月下旬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并拟成立广东大学生创业导师志愿队,由企业家自愿与创业大学生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指导,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一)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质良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年龄在25至45周岁之间,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是本地区青年创业者的先进代表。

  3、所创办企业社会责任感强,实际运营三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在促进当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有实际行动。

  4、积极支持青年就业创业行动,自愿加入大学生创业导师志愿队,与创业大学生进行结对帮扶。

  5、愿意服从“金钥匙”行动的结对帮扶工作安排。

  (二)推荐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发动和推荐本地区的优秀创业青年加入广东大学生创业导师志愿队,重点推荐2名青年企业家,填写《广东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见附件3),于2007年9月15日前报团省委青工部。

  三、有关要求

  (一)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对于促进企业与人才发展,推动广东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团委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按照本次行动的部署及要求,充分发动企业挖掘就业潜力,为大学生提供适合、适时、准确、具体的就业和见习岗位。

  (二)各地级以上市团委、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企业提供岗位。要将本地岗位信息按行业、专业、用工或见习岗位进行分类整理,做好汇总、统计和按时上报工作。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的审核,确保所提供的岗位信息及时、准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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