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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9.10”重大伤亡事故的通报》暨加强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9.10”重大伤亡事故的通报》暨加强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藏建管〔2006〕117号)


各地(市)建设局 :
  现将《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9.10”重大伤亡事故的通报》(建办质[2006]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7起,造成7人死亡。现在,我区即将进入冬季施工时期。冬季气温低,大风、雪天气增多,是各类施工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现就做好我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一决定、两条例”,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本地区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监管。
  3、要强化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和工作检查,加强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消除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
  3、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的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4、要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对于不执行冬季施工各项安全措施或者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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