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意见
(内劳社办字[2007]39号)
各盟市劳动保障局、满州里市劳动保障局:
劳动保障部于2007年1月30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全国全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胡晓义副部长代表部党组做了重要讲话。会上传达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安排落实全国劳动保障部工作会议部署,总结了2006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明确了2007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座谈会会议精神,保障我区工伤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真领会全国工伤保险座谈会主要精神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会议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的《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高度,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了突出的位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这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国以后从无到有、改革开放以来从单位保障模式到社会保障模式这两次重大转变后,目前正从覆盖城镇职工为主向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方向转变,已经开始进入了健全体系、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明确了未来5年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劳动保障事业得到了高度的重视,目前工伤保险的发展处于最好的机遇期。
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会议指出:机遇与挑战始终是并存的。对工伤保险而言,在宏观层面上主要挑战的是“四化”:即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还指出,在“四化”的背景下,工伤保险在专业层面上面对的主要问题是“四不”:即制度体系还不完备、覆盖面还不宽、统合机制建设还明显不足、管理和服务不到位。
会议要求:正确认识工伤保险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围绕构建和谐的工伤保险体系目标过程中,冷静应对利益主体多元化、信息传播渠道多样化和人口流动性大大增强的社会发展变化的挑战;妥善化解通过政策来平衡所有群体利益关系的矛盾,扎实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同时对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四点期望”:即顺时应变谋和谐、完善制度创和谐、真抓实干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