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劳社办字[2007]38号)
各盟市劳动保障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局:
现将《2007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2007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二OO七年三月二日
2007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2007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按照全 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全面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推进网格化监察执法,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创新。继续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规范化考核办法》活动,在去年考核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旗、县(市、区)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全部建立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或派出机构,形成强有力的监察组织网络。建立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任务相适应的监察执法队伍。争取当地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问题。积极推动各地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办案设备和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执法装备。积极发展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在街道、乡镇聘用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起全区性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积极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实行案例通报制度,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杜绝行政不作为和违法作为,树立劳动保障监察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继续坚持开展制度化的监察执法工作。充分运用《条例》赋予的法律手段,在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覆盖面、做好对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审查工作、依法查处群众举报和劳动者投诉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在全区重点组织制度化的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在一季度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二是在二季度组织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用工备案制度等为重点的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建立劳动合同订立监督机制,推动劳动合同三年实施计划的完成。三是在四季度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并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认真贯彻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