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珠交字[2007]92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行业协会:
《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意见》业经2007年5月25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充分发挥
行业协会作用的意见
从1994年成立珠海市交通协会以来,我市交通行业协会已由交通协会一统天下发展到多个行业协会并存发展的新阶段。现拥有港口协会、水运行业协会、道路运输协会、出租小汽车行业协会、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协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会等,覆盖全行业的协会网络架构基本形成,各行业协会已逐步从“二政府”向民间化过渡,初步实现了政会分开。
交通行业协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注重发挥桥梁、纽带、自律作用,从而较好地促进了交通事业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行业协会自发组织的较少,自主发展能力不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人员结构不合理;行业协会规模小,大多数行业协会存在生存危机等。
以上种种问题表明,我市交通行业协会尚未完全培育成熟,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必要通过改革,逐步理顺行业协会关系,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的协会,真正成为“政府的好帮手、企业的好娘家”。
为了加快我市交通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提出我市交通行业协会发展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抓认识、抓规范、抓作用”为主线,以民间化为方向,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为目标,引导我市行业协会创新发展思路,强化功能作用,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国际惯例的新型行业协会,成为促进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构建和谐交通的一支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