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底至6月初)
分别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水上运输管理处、斗门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交通行政服务中心、港口管理站等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市纠风办《关于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
各单位要按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二)查摆问题阶段(6月1日-7月1日)
局属各相关单位和交管站所(窗口单位)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基层群众”这一主题,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召开“三风”监督员座谈会和各运输企业座谈会,走访运输业户,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查摆问题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查思想观念新不新;二查办事效率高不高;三查服务意识强不强;四查廉洁自律严不严。切实找准交管站所(窗口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落实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0日)
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各交管站所(窗口单位)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在认真排查、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整改,制定整改时间表,坚持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强化督办检查,对已经形成的规范措施要抓好落实,跟踪办理;对整改不到位的环节和新出现的问题,要对症下药,一抓到底。通过作风整改和运输市场整治,使交管站所(窗口单位)的队伍作风纪律、服务水平和执法水平有进一步的提高,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总结检查阶段(7月20日-8月5日)
局属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开展创建“群众满意交管站所(窗口单位)”的工作总结,做好迎接市纠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的准备工作,并将总结书面上报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五)民主评议阶段(8月1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