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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局开展创建“群众满意交管站所(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创建活动的范围和内容

  (一)活动范围

  开展创建活动的范围包括:全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交通稽查站、港口管理站、交通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简称窗口单位)。

  (二)活动内容

  根据市政府纠风办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创建活动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队伍素质教育是创建工作的基础。局属各相关单位、各交管站所(窗口单位)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开展执政为民、“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仆意识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交管站所(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爱民、为民、利民的自觉性;开展职业道德、法律、业务技能等知识学习活动,提高交管站所(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市纠风办关于创建活动的要求,不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讲清制。遵守执法程序,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制约机制,强化群众监督,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实现阳光作业。继续贯彻落实《市交通局行政许可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以完善政务公开手册和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开交管站所(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等,把各项管理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确保阳光作业,促进交管站所(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4、加大执法力度,促进职能到位。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努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蓝牌车”非法营运现象、汽车维修市场“质次价高”行为、城乡结合部群众出行难和出租汽车司机不文明服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

  5、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根据执法特点、执法程序和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细化监管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吃拿卡要、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效率低下和乱扣乱罚等行政行为要严格按照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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