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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局开展创建“群众满意交管站所(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局开展创建“群众满意交管站所(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交字[2007]83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交通局开展创建“群众满意交管站所(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OO七年六月四日

珠海市交通局开展创建“群众满意交管
站所(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管站所(窗口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经研究决定,在我局继续深入开展以“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深化行风建设、提高办事效能、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的创建“群众满意交管站所(窗口单位)”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以纠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加强交管站所(窗口单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各交管站所(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求真务实、执政为民的思想,有效解决个别交管站所(窗口单位)和人员存在的执法不文明、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群众和社会各界直接参与监督、对各交管站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测评,表彰群众满意的交管站所(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惩戒群众不满意的交管站所(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促进廉洁、勤政、务实、规范、高效工作作风的形成,为构建和谐交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局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悦松;副组长:刘云、关小帆、周慧珍、黄文忠;成员:吴成跃、曾进崧、凌娜、邓振平、贺卓娃、沈保光、刘万明、刘伟东、张柏林、杨敏声、陆根祥、周国庆、李家平。领导小组下设办室(设在局人事监察科),主任:周慧珍(兼),副主任:凌娜(兼),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督查和指导工作。局属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整个创建活动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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