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做好系统安全体系建设。各盟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兼顾效率和安全的原则,采用合理的安全技术手段,建立健全机房管理、网络管理、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备份系统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与监控,确保系统的稳定安全。
(五)积极开展联网应用。各盟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全区联网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养老保险监测数据的上传工作,在2007年年底前,养老保险监测上传数据覆盖到各盟市和90%以上的参保人群。积极开展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工作。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工作,在满足自治区数据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本地区的数据分析和宏观决策工作,提高数据的使用价值。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工作。
三、加强业务系统建设,继续扩大统一应用软件的覆盖范围
(六)进一步扩大核心应用软件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大“五险合一”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和劳动力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劳动99)软件的推广力度,提高核心应用软件的覆盖范围。已建系统中尚未使用统一软件的,要创造条件,做好向统一软件的升级工作。正在进行本地化实施的地区,要加快实施进度,保证质量,力争早日完成。已经完成实施的地区,要加强系统的应用,充分提高其应用效率。要结合统一软件的实施,梳理、优化和规范业务流程,建立既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的优势,又符合劳动保障业务发展要求的业务模式。要加强对技术支持商的监督指导,提高工程实施和系统维护的服务质量。
(七)开展全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各盟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的总体安排和要求,通过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建立自治区-盟市视频会议系统,实现远程会议、远程培训等应用功能。
四、推进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提高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能力
(八)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政府网站建设及应用。积极推进劳动保障政府网站建设,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继续扩展服务范围,丰富信息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尚未建立网站的盟市,要在2007年年底前全面建成。
(九)统一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各盟市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个人)卡管理办法》、《内蒙古社会保障(个人)卡申办流程》、《内蒙古社会保障(个人)卡应用规范》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利用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在国家、自治区的指导和管理下稳妥有序地开展社会保障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