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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赣国土资办发[2006]109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

  2006年2月21日省厅下发了《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赣国土资字[2006]15号),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服务原则、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都作了明确阐述和规定,望继续贯彻落实好。为推动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当前上报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情况。包括工作部署安排、采取的措施、收到的效果、干部职工的反映等;

  2、在实施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和省厅重要工作部署中创造的新思路、新举措;

  3、重点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新经验;

  4、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工作中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

  6、涉及国土资源部门的急事、要事、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等;

  7、各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的重要行程和突发事情等;

  8、领导关注的其他重要情况。

  二、上报信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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