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客运(旅游运输)公司(见附件二)的统计数据每天填报一次,当天的数据,在第二天的上午9时以前上报所属辖区的道路运管部门。对未按时填报的企业由所属辖区道路运管部门负责催报。
(五)各辖区道路运管部门、重点客运站、各客运(旅游运输)公司春节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初四的统计数据可在正月初五集中统一上报。
(六)由于今年春运统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客运(旅游运输)公司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春运统计的起止日期提前1至3天,但总天数不能少于40天。
三、报送方式
各辖区道路运管部门、重点客运站的春运统计数据上报,将使用省交通厅新发的统计程序。各单位春运统计人员在2007年2月1日前登陆广东省交通厅公众网的道路运输网(网址:www.gdcd.gov.cn/dlys/),对春运统计系统进行熟悉和操作。如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及时与省厅公路运输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20-83835328-25042,联系人:郑晓锋。
各客运(旅游运输)公司应直接把报表(见附件三)报送或传真到所属辖区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一)香洲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联系电话:2519828、13902863900,传真电话:2523529,联系人:冯敬。
(二)斗门区:斗门区交通局,联系电话:5520200、13825690027,传真电话:5212808,联系人:邝策富。
(三)金湾区:金湾交通管理总站,联系电话:7791623、13085810878,传真电话:7796868,联系人:黎永森。
四、报送要求
(一)各辖区道路运管部门、重点客运站要落实本单位负责春运统计的工作人员,春运期间不得更换,并将统计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见附件一)在2007年1月30日前报市交通局综合运输科。联系(传真)电话:2265132,联系人:张全海。
(二)各客运(旅游运输)企业要落实本单位负责春运统计的工作人员,春运期间不得更换,并将统计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在2007年1月30日前报所属辖区道路运管部门。
(三)春运统计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春运统计口径和数据来源渠道,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统计过程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切忌盲目推测。当发现数据与上年同期相比波动幅度较大时,必须进一步核实,并作出书面分析,及时报市交通局综合运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