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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增加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以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劣质猪肉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此项工作由商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工商、公安部门配合。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此项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工商、公安部门配合。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全面实施出口水果、饲料(含原料)、种子苗木和水生动物注册登记制度。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行为。组织开展对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的拉网式检查。开展对出口危险品包装、食品包装、木质包装加工处理企业和出口商品注册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加强出口浓缩苹果汁原料质量把关,禁止出口用果汁原料使用废旧包装袋,严厉打击原料掺假,确保今年9月份“中国果汁大会(2007)”在西安顺利举办。到今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此项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农业、商务、海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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