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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点产品: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药品、日常消费品及浓缩果汁、苹果等进出口商品。

  重点整治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严厉查处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解决浓缩果汁原料采摘时,原料与地面直接接触、原料使用废旧包装物及原料运输工具卫生条件差等问题,防止有害物污染。到今年底,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浓缩果汁原料包装全部使用一次性包装袋或网袋。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工商、质监、环保部门配合。

  (二)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以雁塔区鱼化寨地区、户县县城周边地区、榆阳区、清涧县、大荔县城关镇、澄城县韦庄镇、洛南县城关镇、凤翔县、汉台区舒家营街道办事处汤房村、三原县西阳镇、旬阳县城关镇、紫阳县城关镇、耀州区城关地区、宜君县城关地区等14个区域为重点,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到今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此项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部门配合。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卫生、质监、商务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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