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字〔2007〕12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洪 峰 副省长

  副组长:李明远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子青 省建设厅厅长

      胡 斌 省地震局局长

  成 员:郑梦熊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巡视员

      黄赛蒙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保存 省民政厅副厅长

      韩中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冬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郑建钢 省建设厅副厅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