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
(一)水路运输检查组由市水运处和珠海水上交通检查站负责组织实施。组长:王本贤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在我市辖区水域范围内的运输船舶以及从事非法运输的其它船舶进行整治,重点是对航行港澳的油船、集装箱船和非法运输船舶进行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珠海水上交通检查站职能作用,打击运输船舶的走私活动;进一步落实水运企业反走私管理责任,防止运输船舶参与走私活动,力争水运企业(船舶)反走私责任制目标管理覆盖面达到95%以上,逐步建立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市、区、镇三级人民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水运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关、公安边防缉私部门的现场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水运行业反走私综合长效管理机制;积极配合市打私办,做好参与走私船舶后续处理的试点工作,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道路运输(汽修厂)检查组由安全科牵头,市运管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组长:沈保光 副组长:沈峰、赵贤广、周国庆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反走私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抓好客运班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反走私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查处蓝牌车非法营运,加大对辖区内汽车维修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组(拼)装汽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运管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负责各辖区内交通行业反走私专项整治行动。
(三)港口(码头)检查组由港口科和市港口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组长:李家平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大对港口(码头)企业和装卸点经营活动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港口经营人是否给走私船舶(货品)提供靠泊、仓储;是否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出不具备或达不到港口经营资质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止经营,限期整改。
通过突出重点的开展交通行业反走私专项整治工作,力争达到“四个明显一个确保”,即:反走私意识明显增强、反走私制度明显完善、反走私管理工作责任心明显加强、防范运输车(船)走私的预控能力明显提高、确保我市交通行业反走私工作落到实处。
五、行动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开展交通行业反走私专项整治的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市交通行业反走私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切实抓好交通行业反走私工作提高到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履行反走私领导责任和管理职责,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市场正常生产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