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行业反走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交字[2006]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落实我市交通行业反走私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我市交通行业反走私管理机制,维护我市运输市场正常秩序,根据省交通厅《转发关于开展全省打击进口汽车及切割件走私专项行动通知》(粤交明电[2006]32号)和市打私办《关于开展全市打击进口汽车及切割件走私专项行动通知》(珠打私[2006]5号)精神和工作部署,决定从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行业反走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珠海市交通行业反走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与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反走私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五月十九日
珠海市交通行业反走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行业反走私责任制的落实, 建立和完善我市交通行业反走私管理机制,维护我市运输市场正常生产秩序,根据省交通厅《转发关于开展全省打击进口汽车及切割件走私专项行动通知》(粤交明电[2006]32号)和市打私办《关于开展全市打击进口汽车及切割件走私专项行动通知》(珠打私[2006]5号)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交通行业反走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打击走私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交通行业反走私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我市交通行业反走私管理机制,防止港口码头、运输船舶(车辆)和汽车维修厂走私案件的发生,确保我市交通行业反走私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市交通行业反走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慧珍(市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陆根祥(市水运处主任)
沈保光(市交通局安全技术科科长)
成 员:曲向华(市水运处副主任)
沈 峰(市运管处副主任)
刘伟东(市港务局港口科副科长)
李家平(市港口管理站站长)
赵贤广(斗门区交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