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市经审批的合法民办小学中持有“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的应届毕业生,可经学校推荐后升入公办学校。对未能推荐到公办学校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各区应及时引导,统筹安排到就近的民办学校就学。
三、招生规定
(一)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
(二)报名
岛内各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4日、5日。岛外小学的报名时间由区教育局确定。
具有岛内户籍在岛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岛内升学的(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5日),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由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交验户口簿,缴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
在我市公办小学借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厦升学的,还应于5月31日前向现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非厦门市常住户口要求在厦升学申请表》,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区属小学报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小学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为避免为择校而突击迁移户口的情况发生,今年初中招生的划片原则上仍以学生就读的小学而不以户籍所在地段为依据。小学六年级学生在今年3月5日之后转学的,招生时按转学之前就读的小学确认学籍。个别毕业生因住址迁移、户籍变更等特殊原因,需跨片区报名的,必须于5月31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跨片申请表》,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审批。
各校应于6月11日前将审核后的报名表整理成名册送交区教育局(直属小学送交市教育局基教处)。学生学籍材料暂留学校,电脑派位后,相关的中小学再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交接。
符合厦门市鼓励境外捐资兴学的有关规定及持有厦门市重点引进人才优惠证人员的子女,要求选定中学就读的,应于6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送交市教育局核准。
自愿选择到民办中学就读的毕业生应在报名时确定,不参加岛内初招电脑派位。
(三)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考试是小学毕业资格考试。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查科目为英语。毕业考试、考查由各区、校安排,但不得举行全区性统考。考试时间定为6月9日和10日。今年毕业考试仍采取学校自行命题和从区教育部门题库中抽题组卷相结合的办法。厦门市教科院基教教研室要根据当前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对命题工作的指导,用课改的新理念指导评价与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