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司乘人员培训教育;招聘和使用符合交通法律、规章规定条件的司乘人员;
(5)负责运输服务质量的跟踪、落实。受理与查处旅客投诉;
(6)负责制定和演练旅客滞留疏运、安全、传染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7)负责春运工作总结、春运统计、春运信息上报;
(8)包车企业负责自行做好车辆安全例检、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2、水路、道路场站(含港口码头)企业
(1)负责客运车辆(船舶)出入安全的把关。依照《广东省班车报班例检制度》,落实对进站正班车和加班车的安全技术管理;
(2)负责港口码头与站场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安检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负责对“三品”的查堵,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防火、防爆工作,维护站场秩序,消除站内安全隐患;
(4)负责落实“三优三化”要求,落实“便民、利民、为民”措施,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抓好公共设施卫生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推行服务承诺制度;
(5)负责制定和演练旅客滞留疏运、安全、传染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做好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日常清洁卫生、通风、消毒工作管理,筹备防控各种传染性疾病的设施、设备和药品;
(7)负责春运值班人员安排,做好春运工作总结以及各种报表与动态信息的(好人好事、重大事项、客流情况、疏运情况、服务质量等)上报工作。
三、部署安排春运工作会议
(一)全国(全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
国家(省)经贸委指定会议时间并主持召开,介绍全国(省)春运形势,相关部委布置春运工作。要求市领导、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领导出席会议。
承办单位:市府办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
参加人员及单位: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府相关部门领导,交通部门领导及骨干运输企业。
(二)全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省交通厅指定会议时间并主持召开,介绍全国、全省春运形势,传达交通部有关春运工作会议或文件精神。
承办单位:市交通局
参加人员及单位:局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领导,局直各单位、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及站场企业。
(三)全市春运工作动员会议
市交通局于每年春节前40天左右,在全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会议召开后10天左右,召开全市公路、水路春运工作动员大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布置春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