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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印发关于贯彻《广东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负责辖区运输企业申领春运证的资格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局春运办;
  (6)负责受理、查处、回复旅客及经营者的投诉;
  (7)负责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超载营运客车的卸载分流工作;
  (8)负责春运期间辖区市场稽查情况、旅客发送量、发送班次和旅客流时、流向的统计上报;
  (9)负责辖区春运动态信息、春运工作总结(市场整治、安全生产)上报。
  注:市路运处负责春运期间《珠海市交通稽查站春运情况报表》、《珠海市稽查道路营运车辆违章及处理情况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市金湾、斗门区运管部门须按要求及时上报市路运处。
  2、水上运输管理部门
  (1)负责春运期间水运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负责向春运办上报春运期间全市水上客源、客流量、运力的调查统计及情况分析报告;
  (3)负责水上运输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协同各区政府、海事等部门,重点查处非法载客渡运、打击“三无”船舶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4)负责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乡镇渡口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横水渡、海岛游、环岛游以及海岛船舶人、货混载与超载滥载的日常监督管理;
  (5)受理与查处旅客、经营者的投诉;
  (6)负责水运市场稽查、春运期间旅客发送量的统计、上报;
  (7)负责水运行业春运动态信息、春运工作总结(市场整治、安全生产)上报。
  3、交通信息中心
  (1)负责春运期间GPS终端运作应急服务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负责春运期间对运输企业GPS终端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向春运办报告企业的动态监控值班情况;
  (3)负责收集有关春运工作的问题反映,以及运输企业营运车辆GPS运行情况,并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
  (4)应用信息发送和对讲机服务系统,及时向营运驾驶员传递交通部门有关春运工作的政策和规范要求等;
  (5)协助运管部门收集和受理旅客投诉、咨询意见。
  (四)春运企业工作职责
  1、水路、道路运输企业
  (1)负责春运期间客源客流调查、运力组织,春运工作方案的制定及贯彻实施;
  (2)负责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开展、检查与落实;
  (3)负责营运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技术状态;落实车辆(船舶)清洁、消毒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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