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认真落实财政、土地支持政策。财政部门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结构调整、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循环经济、智力引进等方面的资金,优先支持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发展;保证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用地,对重点中小工业企业的扩建用地,土地部门要优先给予安排解决。
  (四)积极为重点中小工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大力推进重点中小工业企业信用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重点中小工业企业信用档案和项目数据库,引导企业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金融部门要把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列入当年的重点扶持对象,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重点中小工业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信用担保机构要优先给重点中小工业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五)加强对重点中小工业企业人才的教育培训。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根据重点企业的不同需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服务,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提高现代管理、科技专业水平;帮助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建立完善自主培训机制,加强职工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
  (六)实行市级领导联系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制度。联系领导要做好企业的政策协调和指导工作,帮助企业研究制订发展战略,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进一步优化重点中小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禁止重复罚款、禁止在企业“无干扰生产日”内检查、禁止无备案执法、禁止无审核收费罚款、禁止无证执法、禁止粗暴和不文明执法。对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制度,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对重点中小工业企业的侵权行为,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大对重点中小工业企业的宣传力度。市委、市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中小企业表彰大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中小工业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经验,适时集中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切实做好全市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九)加强对重点中小工业企业的宏观指导。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引导重点中小工业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主动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发展循环经济。要引导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财务统计制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依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