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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三)各客运站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适当调整我省2006年春运公路客运价格政策的通知》(粤价[2005]224号)要求,提前做好春运运价政策的宣传工作,于春运前10天起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售票处公布票价的计算公式、各车型基价、春运期间每一时段允许上浮的最高限价和当天实际执行的票价,保证同一条线路在同一天内执行同一票价;并设立票价问询台、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解释,印发安全乘车等须知宣传资料,提前发布交通信息;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意见箱,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监督。
  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必须安排领导和职工24小时值班,负责处理春运的日常工作。遇紧急事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运输任务较重的单位,应在春运前进行模拟春运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每一员工防范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级管理部门也要安排人员值班,向社会公开值班和投诉电话。
  各单位成立的春运领导小组及其春运办工作人员、统计人员、宣传人员名单、联系电话,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以及本单位春运值班人员安排表(附件14),应于1月8日前报市交通局春运办。春运期间,省交通厅、市交通局将对各单位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进行抽查,对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无人接听的单位,省交通厅、市交通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春运先进单位资格,并抄送当地政府。
  七、强化春运宣传和统计工作
  (一)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营造春运工作良好氛围。各单位要主动联系新闻单位,及时报道春运动态信息和好人好事,曝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行为和严重违章违法经营者。对于被曝光的违法行为,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跟踪、落实,严肃处理。
  各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春运信息,有关人员名单及其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于1月8日前报局春运办(联系人:郭健生,电话:2266883,传真:2263533,电子邮箱:jtjxx@zhuhai.gov.cn),至少每两天向局春运办报送一次春运动态情况(包括春运开始前的准备工作情况),春运信息工作将作为春运工作先进集体评比的一个条件和考核指标。局春运办至少形成5篇以上专项材料报省厅春运办,或拍摄一些短片,通过电视台进行宣传,有关信息材料应及时上报,确保新闻的时效性和宣传效果。
  春运期间,如出现油料供应紧缺情况,辖区运管部门或运输企业应及时将信息报告局春运办,以便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尽快协调解决。
  (二)及时掌握春运动态,按时上报春运统计报表。各运输企业要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向市局综合运输科、市水上运输管理处上报《珠海市公路春节旅客发送量情况表》、《珠海市水路春运客运量情况统计表》、《珠海机场春运情况统计表》以及书面分析材料。公路、水路运输企业的统计口径按《广东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要求填报;民航企业按民航系统春运统计方式和要求实施 。有关运输企业的具体统计工作要求分别按照市交通局《关于加强春运统计工作的通知》及市水上运输管理处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广东省交通厅春运事故统计表》、《广东省交通厅春运事故快报》按市交通局安全技术科要求统计上报,同时抄送局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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