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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开展教师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以《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重点,11月组织网上测评,在职教师全员参与,测试成绩记入教师年度考核,未能通过测试者,必须补考。(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教处、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未保办分管领导:陈江汉)

  (二)举办厦门首届师德论坛(2007年4月)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主办“加强师德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师德论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进我市师德建设工作的观念更新和机制创新。各区、各校也要举办分论坛,通过征文、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总结经验,探讨加强师德教育的有效形式、手段、方法,提高师德教育实效性。(责任部门:宣教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分管领导:林春才)

  (三)开展“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2007年4月启动)

  密切学校与社区、家庭之间的联系,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教育网络,进一步形成教育合力。各区、各校要组织校长、教师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教育咨询,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对特殊家庭生和行为偏差生的关爱帮扶活动,收集社区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学校和社区、家长的沟通机制(方案另发)。(责任部门:德育处、基教处、职成处 分管领导:林春才)

  (四)宣传表彰厦门市“师德标兵”(2007年4月至9月)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开展评选表彰“师德标兵”活动,树立正面典型(评选办法另发)。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突出“爱满校园”的主题,宣传教师爱校、爱生的典型事迹。各区、各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画廊、墙报、校园网等形式广泛宣传师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挥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教育舆论氛围。(责任部门:人事处、宣教处、教育工会 分管领导:赖菡)

  (五)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评议师德师风活动(2007年10月至12月)。

  以制止有偿家教为突破口,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关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各区、各校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要组织自查自纠,对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教育监管不力的学校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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