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教工委〔2007〕23号)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厦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年工作意见》已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厦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年工作意见
根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和省教育厅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我市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和谐校园、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正面教育、典型示范和制度规范相结合,以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适应并服务于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与现代教育相适应的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总体目标
(一)加强政治理论、教学业务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提高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水平。
(二)加强师德规范教育,进一步增强爱护学生的情感和尊重家长的意识,树立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职业操守。
(三)培育师德先进典型和优秀群体,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提高人民群众对教师队伍整体形象的认同度和对教育事业的满意度。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组织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年)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组织汇编《教师必备法规政策读本》,作为师德教育的学习材料。各校要制定学习计划,通过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等形式组织全体教工认真学习,联系教育教学案例开展讨论,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教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