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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方案的通知


  --活动总结阶段(2007年12月)

  及时上报提供学校与社区教育合作的做法。年底前,市教育局要总结校社教育结合取得明显成效和有特色的做法,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组织相关学校领导进行观摩学习。开展学校与社区教育合作的经验交流和理论探讨,探索创建长期合作的工作机制。

  3、具体要求

  (1)校社合作项目要因地制宜,切合社区情况和居民需求,针对性强,不强求一致,不搞形式主义。

  (2)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征求意见会要侧重于沟通情况,宣传科学的教育观念和方法,不得责备、训斥家长。

  (二)万名教师进家庭活动(2007年4月中下旬开始)

  1、活动内容与形式

  学校校级领导、中层领导、班主任和所有科任教师要实施全员家访。家访时,要注重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家庭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安全文明规章;通报学校发展情况和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共商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方法措施。了解掌握特殊家庭生(含贫困生、单亲生、农民工子女和城乡结合部家庭等)和行为偏差生(学困生和其他行为失范的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辅导(含心理辅导和学习辅导)和其他助学措施。

  2、活动安排和要求:

  --准备阶段(4月中旬前)。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全员家访的方案,合理安排好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家访任务和时间,在落实特殊家庭生和行为偏差生作为重点家访对象的同时,避免重复家访或者漏访。

  --实施阶段(4月中下旬双休时间)。每所学校相对集中时间,实行全员家访。家访过程中,要严格做到“四要四不得”:要全面通报学生在校情况;要全面了解学生家庭和在家表现情况;要共同探讨有助于学生成长进步的教育方法;要做好家访情况记录。不得在家长面前指责学生;不得随意把家长叫到学校进行责怪训斥;不得接受家长的宴请和赠礼;不得以电话联系等其他方式代替家访。各学校要建立家访登记制度,记录教师家访简要过程、学生家庭和个人情况以及下步的随访建议,以及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等。

  --规范阶段(5月份以后)。在总结全员家访做法的基础上,着手建立制度规范,长期坚持做好家访工作。要以班级为单位,全面了解家庭特殊生和行为偏差生的情况,形成档案,建立随访工作机制,以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重点,制定落实具体的辅导补习和矫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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