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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珠海市道路运输协会关于印发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珠海市道路运输协会关于印发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交字[2005]101号)


市运管处、金湾交管总站、斗门区交通局,市汽车摩托车维修协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会:
  根据省交通厅和省道路运输协会关于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的要求,加强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我市道路运输业的发展,市交通局与市道路运输协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珠海市交通局
珠海市道路运输协会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治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提高道路运输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市交通局联合市道路运输协会决定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贯彻省委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和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年”的基本要求,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促进我市道路运输企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2005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8月初)。
  1、市交通局联合市道路运输协会召开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动员大会,部署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工作。
  2、市道路运输协会向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发出倡议书。
  3、制定客货运输企业诚信和自律公约。
  4、全市各道路运输企业应按《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动员和贯彻。
  (二)实施阶段(8月-11月)。
  以“诚信、优质服务”为重点,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查找行业存在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建立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增强运输行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和运管机构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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