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批地和房地产业的违规开发、面积缩水、出让土地和征地中损害城镇居民、农民利益问题以及开发区非法用地等问题;整治商品房销售面积短缺、合同欺诈、虚假广告、中介市场混乱等问题。
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以及各大市场、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各个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等问题。着重抓好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及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生产的安全整治,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对无证非法生产和经营者不能按期整改的要坚决取缔。对2005年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好对危险化学品、交通、水上运输及厂矿企业的安全整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本兼治,确保安全生产。
十一、统筹抓好其他重点专项整治
继续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整治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加强对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及国有企业资产质量的审计,严厉打击和纠正扰乱金融秩序、违反财经纪律的违法犯罪和违纪违规行为。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规范集贸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推进综合治理,进一步打击走私行为。加强劳务市场的培育,搞好社会闲散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完善劳务输出功能。严厉惩处使用童工和超时用工的非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教育乱收费等方面的整治工作。
十二、逐步建立整规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补充调整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级整规办根据“指导协调、督查督办、搞好规划、明确责任、综合情况、当好参谋”的工作原则和“牵头不代替、协调不包办、到位不越位”的工作定位,认真做好市场整顿的综合、协调、督办、调研和宣传工作。
(二)建立整规工作问责机制。建立整规工作沟通和情况反馈工作制度;制定《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考核办法》,健全和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单位在整规工作中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承担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规工作落实方案,并向市整规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整规工作基础建设,促进整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规化。加强整规队伍和机构建设,落实必要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场地和交通工具,确保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顺利开展。完善联合督查、沟通协调、案件督办、新闻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建立整规工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查处的重大案件、检验检查结果等信息,提高整规工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