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危运企业管理人员举办一期《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培训辅导班。
(二)7月1日-8月30日
1、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标志标牌、随车消防设备、通讯工具配备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对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一级、已报废车辆以及“大吨小标”未更正、槽车罐体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收回,注销《道路运输证》。
2、统一危运槽车罐体的标识、标志。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进行喷涂或张贴。
3、整治期间,由运输企业、省交通厅分别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各企业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4、8月25日-8月30日,由市交通局组织整治工作联合检查组对各辖区的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三、任务分工
1、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运输车辆状况全面检查由辖区运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与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由企业自行组织,辖区运管部门监督落实。
3、《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的培训辅导、危运槽车罐体的标识标志喷涂或张贴以及整治工作的抽查验收由市交通局统一组织。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规范危货运输安全管理,坚持“以防为主”,落实岗位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运输管理水平,防止运输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为此,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作为第二季度行业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将整治工作扎扎实实做好。
2、统一标准,量化管理。各单位要根据《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的有关内容及评分标准,给受检的企业进行评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总分不及格的企业,要责令停业限期整顿。对存在其他一般性问题的企业,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整改结果。对不符合危运条件车辆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要坚决按规定处理。
3、坚持“边整边改”,完善危运管理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作为规范危运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以《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为依据,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危运管理制度、台帐、档案等基础性工作,为今后的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4、搞好工作总结。整治工作总结及企业检查评分表、整治工作情况表,以辖区为单位于8月25日前报交通局运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