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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级财政部门要不断完善制度,建立支农资金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资金管理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一是任何单位不得违规将财政资金通过主管部门或所属单位转给下一级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使用,更不得将财政资金通过地方、主管部门或有关企业转回本单位使用,严禁以任何形式用财政资金设置账外账和私存私放;二是要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对大宗物资设备等原则上都要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三是对支农项目要实行公告或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要利用“一折通”、“一卡通”等手段,及时足额地发放、兑现给农民;四是推广财政支农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等管理制度,避免资金被截留、转移和挪用,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五是要强化基层乡镇财政所的监管职能,对项目立项申报、工程项目实施、工程项目验收、工程项目结算、工程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全程监管。
  四、抓好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合力和整体效益
  合理整合支农资金,不仅有利于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同时还有利于规范政府支农资金投向,集中力量办大事。因此,搞好支农资金整合,也是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农[2006]36号)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克服困难,凝聚共识,积极推动支农资金整合。同时,要针对目前支农资金整合试点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支农资金整合要求与管理制度的衔接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五、完善绩效考评办法,逐步建立以效益为导向的预算分配管理制度
  近几年,省财政厅对部分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考评试点,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与其以前年度绩效考评和监管情况挂钩。今年,省财政厅将结合“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年”活动,制定完善《江西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江西省农业综合开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江西省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强化对资金使用绩效的管理,并逐步建立支农资金安排与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相衔接的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管理制度。
  六、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强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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