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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经济贸易局、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治理交通运输服务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经济贸易局、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治理交通运输服务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交字[2005]99号)


各区交通局、物价局、经贸局、国资委,市路运处、市水运处、市路桥管理处、金湾交管总站,各交通运输(服务)企业、汽车维修企业、港口企业、客运站,珠海机场集团:
  根据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物价局关于治理交通运输服务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市交通局、市发改局(物价局)、市经贸局、市国资委决定从2005年8月起至12月,对全市交通运输服务行业的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现将《珠海市治理交通运输服务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珠海市交通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经济贸易局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

  珠海市治理交通运输服务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方案

  近几年来,我市交通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大力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狠刹行业不正之风,为促进珠海交通事业的发展、优化投资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对交通系统机关作风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市一些地区、一些部门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乱收费情况依然存在:部分汽车(船舶)客运站不按核定标准收费,对旅客和进站经营的班车(船)存在乱收费情况;部分客运站的公共卫生间仍存在收费的情况;民航机场、客运站与部分客船的商品和饮食等价格过高,甚至公开摆卖假、劣商品,群众反映较大;一些铁路售票代理点手续费过高;部分汽车维修企业乱收费,维修质量低劣,以次充好;驾培机构收费过高。二是部分客运站重经营、轻管理、轻服务,站(场)设施、公共场地被严重挪用,“脏、乱、差”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客车、客船的服务和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三是个别交通管理服务岗位和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差、对旅客态度生硬。四是部分客运班车不进核定站场经营,兜圈揽客、宰客、甩客现象时有发生。五是个别货运代理、配载市场存在欺行霸市、货损货差索赔困难,骗货事件等问题;维修市场存在非法倒卖“二维单”现象;个别码头配载秩序混乱。六是出租车宰客、甩客、找假钱、不归还旅客遗漏钱物的情况时有发生;乱停、乱靠、乱调头、讲脏话等不文明的情况依然存在。“蓝牌车”非法营运与“拉客仔”拉客的问题较突出。这些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政府和交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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