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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漯河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明确相关责任。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漯河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框架进行总体设计,并对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具体建设方案组织协调;政府其他部门依照职责对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行业协会对其会员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进行行业指导和服务;消费者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社会监督。各级财政、金融、税务、工商、民政、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积极制定和落实好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政策到位、人员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参与政府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网络,保障信息资源共享;要积极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信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不断提高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科技水平;要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
  (二)加强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涉及中小企业建设的诸多方面,各中小企业监管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保障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依法进行。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奖惩机制。
  1.对信用优良的企业要给予宣传、支持和表彰,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企业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评先评优或授予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等各类称号,均应是A级以上诚信企业。对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采用信息提示、警示、公示及其它行政处罚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各金融机构对A级以上诚信企业应简化手续,搞好授信服务,提高审贷效率,重点给予贷款扶持,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担保机构应优先为A级以上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
  3.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以及工业结构调整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科技经费、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等应优先考虑A级以上诚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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