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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SOLAS公约修正案履约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珠海市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珠海市SOLAS公约修正案履约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珠海市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珠港字[2005]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2002年通过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交通部《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我市从2003年10月起,开展了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经过我市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组、各对外开放港口企业以及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工作,我市9个对外开放港口均通过了港口设施保安评估,编制了《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如期取得了《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阶段性地完成了履约工作。2004年8月,我市成功组织了一次港口设施保安演习,使我市港口设施保安的履约能力经受了考验。由于我市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卓有成效,主管此项工作的珠海市港务管理局被评为全国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先进单位,受到了交通部表彰。
  港口设施保安履约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为了推广经验、弘扬先进,进一步调动我市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我市履约工作。现决定,对在我市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这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为我市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珠海市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人员名单

珠海市SOLAS公约修正案履约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
  珠海市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珠海市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珠海海事局
  珠海市港口管理站
  珠海市港口协会
  珠海中然石油有限公司
  珠海华南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珠海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二、珠海市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王 红 王仕云 李雪松 李励生 龙 勋 刘寿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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